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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練開班流程公告
開班前教練須知:
1. 各教練需於開班一個月前遞交開班申請表格,如非特殊情況,總會不接納少於一個月的申請期。
2. 各教練需在開班前五日把所有資料 (包括:場地確認書、參加者申請表) 以及繳交行政費用交給總會。
3. 完成以上步驟,總會於三個工作天內在發出開班確認信給教練,確認信一旦發出,參加者名單不得更改。
4. 在開班前,各教練需準備教學筆記和教材,並妥善安排好器材。
開班後教練須知
1.各教練需在完成課堂後三天內,交上參加者的合格名單;涉及考試的課程,各教練需在完成課堂後七天內,交上參加者的合格名單;如逾期繳交相關資料,總會將會向教練加收行政費用二百元正。
2. 完成所有程序後,總會將會把行政費用收據會交給開班教練。
香港健球總會主席
趙飛龍
公告編號:A07(V1.1)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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